看板 biker
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家人近日發生車禍 家人是騎車直行 對方未看路況直接迴轉因此家人閃避不及摔車 我們趕到現場時問說是誰騎車的(對方為姐妹二人,以下簡稱A B A女跟我們說是她騎車的 當天有到急診探視A女也稱是她騎車 隔天我們至警局看監視器發現騎車是B女 詢問警察也說做筆錄的是B女無誤 但對方應該不知我們看過監視器 所以第二天來探視時只有A女來 但對方留的聯絡方式與筆錄上的名字皆是A女(但實際上騎車的人是B女 ,A女當時還沒上車 在機車旁而已) 由於家人傷勢滿嚴重,要住院治療一兩個月,對方第二天探視至今不聞不問 但目前家人無法做筆錄 警察也不願意來醫院(有詢問過他們說沒有來醫院做筆錄的) 想請問 因為騎車的人我們確定是B女 但筆錄上的名字以及聯絡方式包括Line上頭貼都是A女 所以應該是B女做筆錄時就拿A女證件 想請問我們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嗎?(但家人無法離開醫院) 還是要等初判表呢? 我們有需要直接跟A女說我們看過監視器了嗎?就是讓她們知道說 我們已經知道她們在說謊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再請大家給一些意見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8.96.5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iker/M.1732161392.A.1B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