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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媒體來源:
聯合報
2.記者署名:
記者陳秋雲
3.完整新聞標題:
影/學生不聽話老師報警抓人 盧秀燕氣到說不出話…
4.完整新聞內文:
台中市議會今進行市政總質詢,國民黨議員李中踢爆,指出忠信國小去年發生六年級學生
在體育課疑有違反秩序的行為,教師把他架到學務處,學生手上拿著軟式樂樂球棒,雙手
揮舞打到老師,引發教師極度不滿。
李中說,家長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,但教師不接受還報警,當地派出所兩名警員帶走
學生還作筆錄,他認為學校竟然如此對待小學生,這不是霸凌學生嗎?離譜至極!
市長盧秀燕震怒,打斷校長發言,一度氣到說不出話。她要求教育局、警察局各自嚴辦嚴
懲教師與警員,盧秀燕說這雖是個案,但她非常痛心!孩子已道歉,老師還不放手,這是
最壞的教育示範,不是說要教孩子認錯嗎?學生認錯為何不放手還要追究報警。警方沒有
傳票,學校竟讓員警把學生帶走,毫無法律觀念;盧秀燕嚴詞說,學生有校長、老師、主
任陪伴嗎?竟然這樣讓學生被帶走,要求教育局嚴懲嚴辦。校長備詢,在台上小聲說「我
很抱歉!」
李中說家長信任學校把孩子送到學校,但校方解釋說只是「嚇嚇學生」,難道警察的功能
是來嚇學生的嗎?根本不懂兒少法及兒少權益,如何教育與執法?李中問警察局長李文章
有傳票嗎?如何可以把孩子帶走?
警察局長李文章說,員警進入校園有一定的S O P,已經處分員警,並把派出所所長調離
。
校長黃美樺到議場備詢,原本還解釋學生拿球棒打老師,但李中一聽就拿出準備好的樂樂
球棒,材質是外包PU泡棉,本來就是怕學生打球受傷,根本不會傷人,他質疑學校的說法
與報告根本是要入學生於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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