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banmi : 我覺得這樣講好像怪怪的,沒有錯的,要去包容不對的..05/13 09:05
→ banmi : 這種模式,可能長久嗎?05/13 09:06
推 Js1233 : 當然不會長久,據理力爭吵到離婚,這是基本常識05/13 10:54
→ banmi : 婚姻裡不能講理?如果據理力爭就會離婚,這樣的婚05/13 15:38
→ banmi : 姻不要也罷。05/13 15:38
推 Chricey : 我有在用UC2,感覺效果還不錯欸! 05/13 15:38噓 hikari22 : 通篇謬論,如果一直忍讓那就可以長久了嘛05/13 16:47
→ tillerman : 可能我表示的不夠清楚 1.我並沒有說不能反應 但是沒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有必要在對方情緒不對的時候,硬碰硬就兩敗俱傷,沒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做錯當然不用認錯,但也不需要硬爭到自己是對的。05/13 22:49
推 Kroner : 不動對關節最好,拎北都躺著 05/13 22:49→ tillerman : 而且我也寫的很清楚 在還想維持婚姻的狀況, 覺得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沒差的當然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。 2.婚姻本來就是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互相磨合,如果知道對方個性就是這樣 為什麼還要硬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衝? 要改變對方也不是要做到不給對方台階下好不。05/13 22:49
推 Kroner : 關節痛就老人病 05/13 22:49→ tillerman : 你們推文一直把事情二分法是怎麼樣….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當下沒有嗆回去=婚姻不能講理?05/13 22:49
→ tillerman : 然後說一直忍讓的是怎麼樣… 不在當下要求對方馬上05/13 22:54
→ tillerman : 道歉很委屈就是了? 難道等雙方心平氣和再溝通也不05/13 22:54
推 Chricey : 關節痛這種東西,比鬼還可怕! 05/13 22:54→ tillerman : 行? 還是這個版沒有吵到離婚觸犯到這裡神聖不可輕05/13 22:54
→ tillerman : 犯的原則了?。 不要那麼好笑了 。05/13 22:54
※ 編輯: tillerman (125.229.168.22 臺灣), 05/13/2024 23:02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