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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today (rtoday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 《godofsex (性愛戰神)》 之銘言: : 所以出版社這次維權 : 是因為什麼? : 因為對方有散布, : 還是盈利才去抓? 我不是法律專業,但稍有研究著作權法。 大致上分為兩部分: 1, 有聲書授權 2, 中文譯稿權利。 如果你要出哈利波特的有聲書,得要和J.K.Rowling取得著作的 「改作權」、「重製權」、「公開傳輸權」。 而如果要使用現在皇冠的繁體中文譯稿,還要取得翻譯者(或 譯者將譯稿的著作財產權轉移給出版社)的「重製權」與「公開 傳輸權」。 按照目前的罰則 第91條 1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      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        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 第91ー1條 2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          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,處三年以          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          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 第92條   擅自以公開口述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        演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、改作、編輯、出        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        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        萬元以下罰金。 所以,如果這些Podcast是拿簡體版譯稿來透過TTS做成有聲 書公開散布,那只能請J.K.Rowling授權來提告了。但是如果 做這件事的人不在台灣,也找不到當事人。J.K.Rowling只能 去對岸提告。 但如果拿的是皇冠出版的繁體譯稿,就可以直接提告了。但是 一樣人不在台灣,也是不曉得要告誰。 然後著作權法也改定了,把數位格式也改成「非告訴乃論」。 第100條 本章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,就       有償提供著作全部原樣利用,致著作財產權人受       有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之損害者,不在此限:       一、犯第九十一條第二項之罪,其重製物為數位         格式。       二、意圖營利犯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明知係侵         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之罪,其散布         之重製物為數位格式。       三、犯第九十二條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         人之著作財產權之罪。 也就是說,現在要作者本人授權台灣出版社、或者擁有譯稿著 作財產權者提出訴狀才會進行調查。 未來就變成要主動調查,不過這項修正條文目前尚未生效。 有盈利或試圖銷售,那麼再加上第91條之2提高刑責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34.234.24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ook/M.1719950869.A.CA2.html ※ 編輯: bobbytung (1.34.234.246 臺灣), 07/03/2024 04:21:22
hwider: 謝謝分享07/03 07:20
skyhawkptt: 謝謝專業解說07/03 10:41
godofsex: 推07/03 13:47
※ 編輯: bobbytung (1.34.234.246 臺灣), 07/03/2024 22:12:07
Qorqios: x! 07/04 00:05
cowbaya: push 07/06 00:40
Chricey: 最近天氣變化大,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。 07/06 00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