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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辦公室目前有位同仁延長病假請到7月初就滿365天, 依規定如果無法復職就必須請留職停薪,而且留停期間只有1年, 這位同仁現在已經確定要請留停了。 BUT!人生最可怕的就是這個BUT, 他說他要分三段請, 第一段留停從7月初請到今年年底, 然後第二段是明年初把事病休假請完, 第三段是把剩下的留停天數請完, 我的疑問是,今年上半年因為是請延長病假, 所以這位同仁明年還是有約40天的事病休假, 但這些事病休假沒有復職可以直接用嗎? 請版友解惑,謝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0.249.21.18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ublicServan/M.1717663365.A.3CB.html
ea9715234 : 要先復職 06/07 11:22
spspxlg02 : 除非育嬰留停,若其他原因留停機關可以不同意,可以 06/07 12:57
spspxlg02 : 和當事人協調,請不要分段留停 06/07 12:57
wwfc : 謝謝版友幫忙^^ 06/11 10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