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嗨嗨大家好,想問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:「各級主計人員任現職 未滿一年者,不得請求調職。」條文中,請求調職意思是指必須任現職滿一年才能上事求 人投缺嗎?那是否隱含報名參加甄審(選)也必須任現職滿一年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136.133.7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ublicServan/M.1695438767.A.F27.html
ezmantalk: 離開現缺就是調職 只是陞調 平調 降調的差別而已09/23 11:58
ezmantalk: 你唯一可以拼拼看的就是 屆滿前去參加 實際調離在滿一09/23 12:01
ezmantalk: 年後或滿一年後再去參加(實際離開就更晚)前者內陞應該09/23 12:01
ezmantalk: 不行 內部第一關可能就會被刷下來 外補理論上可行 但09/23 12:01
ezmantalk: 要看機關對該條解釋從寬(前者)還從嚴(後者)09/23 12:01
Kroner: 喔喔喔,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09/23 12:01 了解 謝謝您的回覆 ※ 編輯: IanKennedy (223.137.156.139 臺灣), 09/26/2023 12:51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