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
※ 引述《OROCHI97 (OROCHI97)》之銘言: : 早上跟朋友在爭論一個問題 : 假設你花一百元去抽獎,抽中一百萬的汽車 : 然後第一天開出去就被偷 : 那這樣客觀上來說,你是損失多少錢 : 一百元還是一百萬? : 我認為是一百元,因為你在這台車上面花的成本就是這樣 : 但我朋友覺得是一百萬,這就是它的價值 當然是跟五樓被肛的次數一樣多 你在意的是成本 但是損失的計算要用價值來看 不然 你去偷店家一罐飲料 最後你賠償的一定是標價 不會是水錢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說 你取得的成本跟你擁有的資產本來就是兩回事 房蟲買了房子都沒住 放兩年轉售賺一倍 他的實價就是最後那個成交價 如果你要讓這一題有懸念 應該是要問中獎發票或是樂透被人撿走偷走 法官如何判定賠償金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37.252.18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30001442.A.EE0.html